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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皆乐说:“三年零七十五天!”
他随口胡说的。
林皆乐之前确实很有仪式感地弄了个“喜欢向逾的第xx天”
记录,为了记录这个,他还特意下载了一个手机app,不过后来换了手机,他就给忘了。
后来林皆乐给自己找借口说:喜欢就是喜欢,不用搞那些虚头巴脑的东西。
没错,喜欢就是喜欢。
喜欢了三年零七十五天还是三年零八十五天都不是重点,重点是,我喜欢你。
林皆乐双手圈着向逾的脖子,抱得特别紧,像是生怕对方推开自己跑掉。
他目光虔诚到向逾怀疑自己已经化身为神,在被对方仰慕崇拜着。
林皆乐看着他的眼神里有火,是爱慕之火,也是爱yu之火,像林皆乐这种平时纯到一眼就能望到底的人一旦燃起这样的火,直接烧得向逾快要爆炸了。
“喜欢……我?”
向逾脑子嗡嗡作响,就跟被人连续暴击二十次一样。
反正都这样了,没有再装下去的必要了。
林皆乐毫不迟疑地点头,以“小鸡啄米式”
,连着点头到头晕。
向逾还能说什么?说什么都晚了。
“完蛋。”
向逾一声哀叹,“这事儿怎么发展成这样了?”
林皆乐不解地看着他:“学长,怎么了?”
向逾说:“喜欢你三年零七十六天了!”
他也是随口胡说的。
向逾压根儿不记得自己究竟喜欢了人家多久,反正就是一见钟情。
不过,既然林皆乐说喜欢他三年零七十五天,那他必须得比对方多一天,在这种事情上,向逾的好胜心非常强。
林皆乐扁扁嘴。
“别哭啊,你哭什么啊?”
“我没哭啊,”
林皆乐说,“我不想哭啊。”
我这是激动。
激动的热泪,控制不住的。
林皆乐抱着向逾,想咬对方的肩膀,但又怕咬疼了人家,最后只能咬着自己的嘴唇呜呜咽咽的,他脑子里突然想起殷逸林的话:你是绕着他跑圈。
是啊,自己喜欢了向逾这么久,结果使的都是无用功,整天怕这个怕那个的,还不如早点儿壮着胆子表白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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